中国的儒释道文化中,释家文化可谓是受到了多人的关注,也受到了许多人的非议。其中对待婚姻问题上,就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本文就大茶经就以海涛法师曾开示观点来探讨,佛教是如何看待婚姻的。
在佛家看来,婚姻是佛家文化中人道的境界,是人类立场所需要的,也是欲界众生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以色界众生而来说。如海涛法师曾开示说道:“色界众生则无男女之欲,无饮食之欲,以禅为食,清净自得,无此男女之欲所累赘,依此循次渐入,色界无色界,乃至出三界,便无婚姻之欲。”
有婚姻之欲是处于欲界众生之所须要,毕竟,众生是以欲为依为命,就是佛家文化中六道中的一环;如过已证果或出三界的圣者来说,说明对婚姻已解脱,不须受婚姻所束缚,因而牵缠不得自在,乃至不受尘欲所染。总的来说,圣者已证得圣位,不会因为婚姻所累,婚姻与不婚姻已无法束缚圣者的境界。
所以海涛法师说,“圣者犹如莲花处于污泥而不染,清净自得故;六道众生于种种之欲未得解脱,故须以婚姻来衬托,以达人伦次第,带来人道美好和乐为通途”。
真正对佛教来说,人道婚姻是业力因果的产物,佛家对婚姻的看法则是是由于人们内在的爱欲需求,累世的会聚因缘,以及业力的牵引,导致了今生男女两人遇合,组成家庭,乃至生儿育女。这期间,佛家认为其必然的因果关联。一对美满的家庭如此,一段痛苦的婚姻也有其必然性,这就是所谓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作为凡夫,婚姻的美满与痛苦,佛家认为主要是来自各人前世与今生的行为所造的业力,并非是上天安排,更不是他人所能强加。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佛教也教导人们要遵从所在国家的法律、道德,保持和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幸福,所以,我们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可以看出佛教是反对离婚的,否则就不会有出家和尚,在家居士了。
佛家经典上说:“不思议业力,虽远必相牵。果报成熟时,求避终难脱。”海涛关于业力问题,还举了例子。他说斯里兰卡那兰陀长老在《觉悟之路》中指出:“在这个世界上,发生在任何一人身上的任何事,都是其本人应得的。……我们对自己的幸福快乐和痛苦忧恼负责,自己创造自己的天堂,自己挖掘自己的地狱,自己是自己命运的设计师。”
人类的婚姻一般是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佛家看来就是诸因缘合和的产物,爱欲是内因,其它的条件均是外缘。它的本质就是“缘起性空”,虚幻不实的。即:事相上是有的,本体(自性)上则是“空”的。
对于这一点,法师解释说道:“一般人听见‘空’,便以为一无所有,空空如也的意思。其实,空是无自性义:即万物万物皆是发展、变化的,有条件的;非永恒不变、无条件的存在。不仅爱情、婚姻是有条件的,世间万事万物均是因缘合和而成的。虽然没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和婚姻,但是有条件的、因缘聚合的婚姻,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所谓:有因有缘则诸法(事相)生,无因无缘则诸法(事相)灭。”
不管是如何缘故,所谓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因果观,所以婚姻的聚合,也是因为众生的业力所造,或是过去,或是现在。种种因果产生的姻缘,既然作为凡夫。我们就与责任要维护好自身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