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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事刊文:香港不是中国“法外之地”

2020年06月03日 15:45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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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多伦多6月3日电 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事陈学明近日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为当地媒体发布题为《为什么要审议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文章。文章指出,香港不是中国“法外之地”,以法治方式在港维护国家安全,天经地义。国安立法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绝大数香港市民,也符合在港工作生活的30万加拿大公民的利益。

  文章说,中国全国人大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决定,目的是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而非象有人说的那样“背弃一国两制”。“一国”是“两制”的基础和前提,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是国家首要责任。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无可置疑。香港基本法起草时,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但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也并不因此丧失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有的责任和权力。世界上几乎每个国家,包括美国、法国、英国等都有执行严厉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香港不是中国“法外之地”,国家就安全方面的法律覆盖每寸领土,理所当然。

  文章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23年来,基本法23条立法迟未完成,甚至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但香港不能在国家安全方面一直处于“不设防”状态。特别是当前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以法治方式在港维护国家安全,制止暴力,天经地义。

  针对有人说《决定》会“破坏香港的政治自由和公共自由”,文章指出,实际上《决定》针对的只是那些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惩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绝大数香港市民。这也符合在港工作生活的30万加拿大公民的利益。

  文章说,香港是自由、开放、多元的社会,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游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各项权利和自由不会受《决定》影响,而且能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但任何权利和自由都不是绝对的,都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秩序,侵害他人权利和自由。极少数“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打砸烧,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同意自己,这种反民主、反社会、反文明的行径和人权、民主没有半点关系。许多生活在香港的加拿大朋友对此忧心忡忡,却没有人害怕国家安全法。到底谁心里有鬼,又在担心国安法影响到他们什么“权利”,不言自明。

  文章说,暴力闹“独”会给人民带来多大伤害,我们非常清楚。国际上有些人执意美化香港发生的激进暴力犯罪行为,不知类似行径发生在他们本国时又会做何感想,如何处置。他们标榜自己“同香港人民站在一起”,不知他们所谓的香港人民是否包括那些商铺被打砸焚烧的店主、在交通大面积瘫痪中生活受严重影响的市民,还有无辜伤亡的平民。香港是中国的香港。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绝不是外国的事,也不仅是香港的事,而是全中国的事。而以扎实有效措施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让香港这一东方明珠绽放光彩,符合全体中国人民和世界的利益。

【编辑:吴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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